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who am i???

啦啦小姐:

幸好你送我的招牌不是寫著「東亞病夫」,否則我會以為你說我懦弱、任人魚肉。不過我亦不想做「有求必應」的黃大仙呀!要普渡眾生真在太累了,有求必應也是逼於形勢,我可真的享受假日沒人找到我的自由寧靜呢~~~

不過,既然不是黃大仙,那又回來我該是誰的問題了……

無賴、態度衰的客,古已有之~~在他們面前,才真的要在世界中心大喊一聲:


WHO AM I?????

在無賴客面前,我曾當過速遞、實Q、清道夫、搬運工人、道具工人,甚至是客串路人甲,令我的人生比演員還要多變,因為這些多元化的角色,可是我的現實生活一部份,絕不是演戲所能體會。且跟大家分享一下,由我分裂出來的不同角色和經歷,今次先講速遞員。

出道之初,還是一個電腦盲的我,在公司還要跟同隊的十個writer輪流用兩部快要打柴的電腦,send了email出去,又要急急致電貴客,確定是否收到,收不到則要安排速遞送彩稿。第一次嘗到當速遞的滋味,是因為某份稿已改到最後一校,當晚必須要out,而這位貴客向來都對本人的作品很有要求,很多挑剔,所以每次也會預多點時間,以讓他改變主意。Out稿日的下午,layout jpeg 已send出,確定貴客收到後便等他回覆作實,但兩個鐘後仍未見影,便打電話提提貴客係時候要confirm,他這時才說:「下?我開唔到個jpeg喎!」

下?唔追你都唔講?

然後貴客提出以下:
「咁你要而家即刻送份稿來我先睇得切,唔係我今日confirm唔到架!」

當時無知的我,不懂向別人求助,out稿心切之下,二話不說便送稿去。從地鐵下線的一端送到上線的另一端,上到去,負責對稿的貴客竟然在開會中。奇就奇在,跟他一同開會的爪牙,可以中途出來跟我對稿,並說貴客已授權給他,看過沒問題便可以簽名作實。當我心情輕鬆地拿著已給貴客爪牙簽妥作實的稿樣,乘地鐵返回另一端時,還沒轉線過海,便收到貴客的電話說:

「現在的年青人真係好求其,份稿唔ok呀!你當佢無簽過啦!」

然後提出幾項瑣碎到不得了的地方要改,我記得其中一項係「查詢電話幫我校細半個point。」

因為太過唔想見到這位貴客,回到公司正愁著改完又要再送稿時,仍send email搏一次,這次他很順利就開到了,並很快就confirm了。不過後來便沒有再做這品牌的稿,因為貴客不滿我的表現,永不錄用,而我亦行使了我的最大權利——永不購買這品牌的產品!


後來細想之下,才發現,其實貴客開不到那個jpeg,可能只是designer轉file時錯將jpeg set為CMYK模式,因為一般PC機只看到RGB式的jpeg,如果當時我選擇先向同事求助,大概可免被老點送稿一役。又其實,後來我也曾當另一位同事的替身,代做此客之稿,即同事出名我出力,最後一take過confirm,即我的表現其實也不是差到貼地。

時至今日,我還是不時充當速遞的角色,在貴客急著看色稿的時候,跑到印廠取稿,再抱著大大個由紙皮摺成的公文袋跑到貴客公司去送稿;甚至試過在貴客趕住往clubbing的下雨晚上,飛的到貴客公司拿走一大袋product回公司對色……

實在連我自己也弄不清,是否真有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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