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決戰AE

啦啦:

無錯!今次就是要就與廣告公司AE對決的事跡。

多年來與廣告公司AE交手的經驗,早已將年少時對廣告公司的幻想毀於一旦。還在讀書時,看電影看電視劇,教我對廣告行業充滿幻想,在廣告公司工作的人,一定是有型、醒目、好掂!這想法至入行初期還沒變樣,那時偶爾與「四甲氏」合作,在有關同事身上的確得益不少,可惜後來接觸太多劣質AE,現實又再一次將美好的幻想戳穿了。

早前跟相熟的廣告公司同事飯聚,談及本地廣告行中人,今非昔比,十幾年前的他,每天返工如睇show般,日日衣香鬢影,人人都隨時準備上陣殺敵;現在平民一堆,戴副黑框眼鏡就代表有創意。(雖然我也愛黑框眼鏡,但你知我有好多款眼鏡,用來襯衫襯心情多過襯創意~~)

當然不能一竹蒿打一船人,但環顧曾交手的,真的是有料的少,無聊的多,否則,為甚麼香港的廣告,會由創意行先,轉而進入「代言人」、「提提你」年代?

其實今次係想講番年前曾跟一位「四甲氏」AE有過的經典對話,令我深深體會到本地廣告創意沒落的原因。

那是一宗關於「賣封面」的「特別創意項目」*,特別程度是將產品以非實物照片放在特製的封面上,只要有眼的人都會看得見那是誰家的產品。作為一本雜誌上的封面廣告,除了要保障貴客的廣告效益,也得顧及雜誌本身的形象。如果收錢後連形象尊嚴都賣掉,那下次可用甚麼來吸引讀者買書,又用甚麼來吸引客戶再找你賣封面做宣傳?

那經典對話,正是為了貴客品牌名稱的大小和位置而起關乎雜誌的形象問題我們先看看引起爭拗的主角圖:

原裝版:


貴客要求版 :

當聽見廣告公司代表向我提出此要求,心裡打了一個
「凸」!

雖然心中暗罵,但表面仍然和氣用心講解。
我:「我地賣封面的品牌名、logo、cover mention一向有size limit,各樣都唔可以太過大,你的要求太大了。」
廣:「但個客想全部都盡大,會突出D,而家仲有咁多空位,無理由唔得!」
我:「hummmmm……其實,封面已有咁大個product,又用左個咁特別的方法show出來,就算唔出logo同cover mention,都唔會有人唔知係邊個牌子。」
廣:「但個客係咁要求喎!」
我:
「但我地都有責任解釋俾客知,咁樣真係唔靚,會有反效果,而且編輯亦唔會接受咁大個logo!」
廣:「但係個客俾左錢喎!」

火都滾!!!!!

我要爆喇!!!!!!


「就係個客俾左錢,我先希望佢唔係浪費金錢,唔想咁核突!」

點解「個客俾左錢」會出自「四甲氏」AE之口???你實在令我太失望喇!!!!目的就係想用客來壓我,逼使我就範???要我依客提出的核突要求改layout????

過往廣告公司不是都引導貴客向善嗎?他們不是會維護創意,為客戶尋求最佳宣傳效果嗎?

WHY!!????

為了客俾了錢而將「美」的堅持放低兼歪曲?還是這位AE認同「hardsell就是美」?

自此對話後,我沒有再跟這位AE對話,因為接著與我對口,的換了他的上級,而最終見街的封面,維持原判,即我堅持的一個。這不代表我獲得勝利,源於本人按「有要求」的AE做了一個dummy給他們鑑賞,是他們自己放棄其要求的。



*當大家見到廣告在地鐵站範圍無處不在,就可以知道這是個任何雙眼觸及到的地方,都可以是廣告載體的年代。我們做雜誌廣告的也一樣,不斷發掘賣廣告的可能性,只要找到空間,便可以是落廣告的位置,最直接了當的,當然就是「賣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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