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執野走

啦啦:

話咁快三月已過了一半,又個多月沒了稿影……可想而知我們有多忙,不過又不太清楚忙了甚麼,最清晰的倒是工作以外的話題。

近一個月,友儕間的話題總不缺《黑天鵝》,由戲中的dark與瘋,講到網上流傳的making of,大家都同意這是裡裡外外都很犀利的一齣好戲。某次說起戲中排舞室的情節,連鏡中倒映了拍攝中的攝影師也執走了,真的很認真很勁,我就以為,執走攝影師應該是這片眾多特技中,最簡單最基本的一環。

然後,又聯想到,我們工作上許多環節都是以「執野走」為最簡單最基本的,好似photog要執走model的墨屎、眼紋、黑眼圈,designer要執走layout上多餘的「擺設」,這些都比「加野」更基本,總之就是出版世界電腦化後,「執走」基本上是以上兩職的入門必備,無得話唔識。其實早於出版電腦化的年代,「執野走」在我們撰稿界早已流行,是基本也最簡單,可惜我們常常忘了這金科玉律。

以前讀廣告班,老師曾說地鐵站內扶手電梯旁的廣告,任你企定注目,由視線接觸到廣告到回頭望到視線離開,只是短短四秒,要人家在短時間內吸收廣告所發放的資訊同有印象,除了畫面重要外,用字精煉到肉當然也是必須,但這放諸雜誌廣告專輯又不同講法了。

一來,讀者睇雜誌唔會只睇四秒,就算現在唔睇都可以等陣再睇;二來,廣告專輯始終都係模仿編輯稿,太短太精煉又不是那回事。所以寫起稿來要拿捏長得來唔累贅,短得來有point都有難度,而我的入門就係「執野走」。

初出道俾阿頭篤住話的,就係「多廢話」,有拋書包之嫌,實情我真心唔係要拋書包,但諗返轉頭,那應該是當年表達的壞習慣,經常覺得簡單一句人家可能唔明自己講乜,所以習慣加多幾句「講清楚D」!現在當然知道唔清楚的話點講都係唔清楚的事實,當年就係真的不知不覺;而阿頭教落的檢查法係,寫完份稿,試下逐句睇,揞住一兩句,睇下刪去果兩句會唔會接唔到,如果刪走了都一樣,即係可以乾脆delete,即使你覺得果句寫得幾咁好,幾咁可以傳達你的心聲,都係多餘。

多年之後,到我要人刪去多餘廢話,有人答我:「可唔可以唔cut?那是我的風格。」俾我揀,我會揀「短小精煉」做個人風格,都唔會揀「冗長多餘」。因為當讀者只係識你係老鼠的時候,係唔會知道你有咩風格的,佢只會睇到一堆講來講去三幅被的文字,然後睇到一半揭去下一頁,然後發現版版如是,索性唔睇。

所以幾咁唔捨得都好,學下執野走,執走多餘無謂用字,盡量做到一句都不能少,反而仲顯功架,仲有型。不過我都仲學緊~~

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