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今天應該很高興?!

啦啦:

轉眼又到年尾,其實早於12月中雜誌廣告界的聖誕節已完結,我們持續多月的忙碌也告一段落。一時之間,的確對「寫作」有點厭倦,所以到今天才將縈繞已久的題目整理下來。

究竟節日還有甚麼意義呢?

這些年,我只覺得節日是「營生工具」。就是說,有節日便有宣傳,然後才有客落廣告,然後我們便有飯吃了。與不少貴客的市場部人員閑談,大家也覺得年終無休也是因為源源不絕的節日。新年之後有春節,春節之後情人節,情人節又復活節,清明、重陽不能做,找個婦女節、秘書節、母親節、暑假兒童節,甚麼也可以成節日,才能養活我們,我們才活得有意義。

廣告是否就是這樣?香港的廣告是否就只為節日服務?也許說得太嚴重了吧!但這的確是我近日想得最多的問題,你就當讓我抒發下吧。

在這圈子愈久,愈覺節日的意義虛無,因為全都成了商業活動似的,節日就如為各大商戶製造促銷口號。以前在聖誕節前一個月開始為各大貴客做稿宣傳聖誕消費,現在愈來愈早開始,九月尾便要東奔西找聖誕道具,還未到十一月便完成了一系列的聖誕宣傳,慌死大家忘了聖誕節,也好像要告訴大家,「聖誕是必須送禮的」,「不送禮物不慶祝者是怪胎」。

趕稿期間,有同胞嘟著咀說:「如果可以取消一個節日,我希望可以除掉聖誕節。」,此話基於隨聖誕而來的工作量,實在已超乎我們的想像。不過計我話,全年的節日鏟淨自己生日就夠了,因為我認為「節日」是基於那天對自己有何意義而要慶祝,而不是由傳統習俗,或是消費模式來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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